我校刘*等四名同学违反《内蒙古民族大学考场规则》,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,现根据《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(修订)》和《内蒙古民族大学诚信考试实施办法(修订)》,作出如下处理:
1.刘*等四名同学相应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;
2.取消22应用化学(ISEC)1班、21音乐学2班“无人监考”资格;
3.视情节不同给予不同处分,详见下表。
教务处
2023年3月18日